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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规定
索引号
11610600016074303U/2017-008474
发布时间
2017-11-01 13:51
来 源
延安市教育局
摘 要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的设立,由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小学、幼儿园和各级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设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来源:延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1-0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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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的设立,由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小学、幼儿园和各级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设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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