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延安市2026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考核成绩公示

来源:安稳科 发布时间:2026-03-19 18:01

为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6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2026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工作,现将考试成绩公示如下。

一、考试成绩

成绩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核查参考及合格情况。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逐一核实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符合设置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员是否全员参考。A、B级包保主体合格分数线为90分,C、D级包保主体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两部门联合组织统一补考,所在学校须立即整改并参加补考。

2.严格落实不合格处置措施。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中任一类补考仍不合格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约谈学校负责人,学校不得供餐,相关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直至整改到位。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薛茜茜 0911-7090248

市教育局 马 跃 0911-7090808

附件:2026 年全市春季开学食品安全考核成绩表.xlsx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延安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