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6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2026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工作,现将考试成绩公示如下。
一、考试成绩
成绩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核查参考及合格情况。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逐一核实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符合设置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员是否全员参考。A、B级包保主体合格分数线为90分,C、D级包保主体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两部门联合组织统一补考,所在学校须立即整改并参加补考。
2.严格落实不合格处置措施。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中任一类补考仍不合格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约谈学校负责人,学校不得供餐,相关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直至整改到位。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薛茜茜 0911-7090248
市教育局 马 跃 0911-7090808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延安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