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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理论建构的思考

来源:延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16 09:58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学科,旨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理论构建、教学实践和育人规律。这门课程具有独特的理论属性、研究方法、实践价值。

一、研究对象和发展历程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既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因为道德与法治在性质上是义务教育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又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因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在形态上是关于道德与法治的性质、内容、呈现方式的课程构建以及如何教学的理论体系。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首先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属性,它的主要研究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就课程内容而言,研究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课程——道德与法治设置的理论基础、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内容结构、知识体系等,譬如,如何将党的创新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内容之中。就教学目标而言,探讨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包括有关思想政治知识的传授、政治认同的培养、价值观的引导、文化观念的传递、思维能力的提升、人格的塑造等各个层面。作为一门实践性强的综合性课程,道德与法治可以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获取课程资源,这就是实践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者平时人们所说的“大思政课”。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研究,旨在不断提高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为课程与教学论的一个分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具有教育学属性,旨在引导未来的教师注重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即分析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思想特点、认知规律、情感需求,以及如何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效的教育。就教学过程与方法而言,研究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过程及其方法,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的有效性及其运用。就课程资源而言,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包括教材、网络资源、社会实践基地等。就课程评价而言,探讨如何科学评价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思想觉悟提升、情感意识塑造、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与此同时,要让未来的教师研究从事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教育技术等。

总之,这门课程要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发展规律。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而在义务教育阶段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是道德与法治。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与法治是党和国家意志的直接体现,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党的创新理论同步推进。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必须关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必须注意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是如何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课程内容的。作为培养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教材必须关注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探索课程改革的方向与策略。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发展史以道德与法治(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名称不同)课程的历史为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有其重要的社会基础和思想文化根源。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阶段或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史也就是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发展史。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强调向工农灌输马克思主义世界观、阶级斗争精神等观念,注重工人和农民阶级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意识的培养。但是,作为学科课程它发轫于我们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时期在根据地创办的学校。在中央苏区,党就提出文化教育总方针,广泛建立小学、夜校,开展识字运动与俱乐部运动,建立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苏维埃大学、红军大学,唤起民众的阶级意识。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直延续下来。1949年前,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持续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紧密结合革命斗争实际,发挥了强大的思想凝聚和引领作用,为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在新中国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

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初创时期(1949—1956年)。新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废除了旧学校的反动政治课程,并根据新民主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权巩固的需要,借鉴苏联教育模式,创建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明确在青年学生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目标是逐步建立革命的人生观,提倡和鼓励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1950年,教育部印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全国中学各年级均开设政治科目。小学课程重点在于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强调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五爱”教育。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明确了德育目标,设置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培养儿童的爱国思想和国民公德。

二是改革开放之前的时期(1957—1977年)。在这个时期,中学思政课经历了多次调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政治课的名称和课时不断变化。1957年,毛泽东提出要恢复中小学政治课,并指示编写新的思想政治课本。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政治课的建设受到了冲击,往往以直接的政治运动话语表达取代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表达。

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2011年)。改革开放后,思想政治课程逐渐恢复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课程内容更加注重与实际相结合,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基础教育思政课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创新。课程内容开始从只关注政治,转向在关注政治方向引导的同时也关注社会道德生活的引导。1978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规定,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开设政治课。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在课程改革进程中期,从课程名称的变化就可以反映课程内容的转变。2001年,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小学政治课改为“品德与生活”(小学1—2年级)、“品德与社会”(小学3—6年级),2003年起,初中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自此,中国德育课程改革体现了从单一政治教育向更加全面和系统的品德教育的转变。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例如,2016年,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的“思想品德”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是第一个以“道德与法治”为名贯通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同时,2022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强调,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提出要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思政课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还强调实践育人,结合学生生活实践,讲好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讲好党的创新理论,讲好中国故事。2024年,教育部对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强调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的学习。

总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征,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紧密联系,也反映了教育理念和实践的变化。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名称,其教材亦然,如《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品德)课程与教学论》《思想品德与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论》,它们已经出版了许多版本,但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性质从未改变。可见,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发展史反映了这门课程在历史中的变化和要求。

二、学科特点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学科特点,首先是基于这门课程产生的。道德与法治的学科特点必定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中有所反映。

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学科特点。

第一,政治性和思想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该课程旨在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增强学生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目的是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中华传统美德、道德规范、法治规范等主题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政治性和思想性是由课程的内容规定性决定的。基于道德与法治的政治性和思想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也具有政治性和思想性的特点。因此,这门课程首先要求学生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站稳立场,绝不能在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思想倾向上出现问题。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方法,旨在培养具有正确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的教师。课程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学评价等方面,强调教师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如果说道德与法治规定了这门课思政引领力的基本内容和思想内涵,那么,该课程教学论就规定了如何发挥这门课程的思政引领力的方式和方法。

第二,时代性和发展性。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的核心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铸魂育人。马克思主义是开放和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在不断丰富和拓展的进程中,这一理论不断根据新时代的实践总结、认识升华的发展而发展,基于不断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而丰富、拓展自己的理论视野。这一理论之所以充满活力和生机,就在于其不断探索新时代中国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百年变局中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探索,它缘起于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社会理想,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而兴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明显加速,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向了新境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道德与法治必须紧跟党的创新理论的步伐,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突出特点,随着时代的变化,课程内容也须不断变化。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是由这门课程内容的形成规律决定的。正因如此,道德与法治与其他任何阶段的思想政治课一样,都必须与时俱进地追踪党的创新理论的新成果,注意如何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的新概念、新表述、新精神融入课程教学之中。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建设必须保持与党的创新理论同步推进,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也必须随之进行必要调整。

第三,综合性和实践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道德、生命健康等多个方面,支撑学科有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文化学等。因此,它强调课程内部以及与其他课程知识之间的整合,打通知识内容和生活世界的壁垒,建立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生活的联系。与此同时,道德与法治课程设计注重实践性,强调知行合一。通过开放性设计,采用调查研究、参观访问、讨论辨析、交流分享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在综合性、生成性的活动中积极表达、善于思考、师生互动,学会学习方法。为此,课程内容以生活主题的方式整合和编排,围绕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领域、日渐形成的社会关系和逐步丰富的实践活动,选择与学生生活紧密相关的知识和情境,使学习内容有机融入学生的实际生活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是由课程的建构形态决定的。基于道德与法治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也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既是一门理论学科,也是一门应用学科。它涵盖了道德与法治的课程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艺术,综合了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一方面,这门课程要求学习者学习掌握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及其融会贯通能力;另一方面,在社会实践中学习,不仅能够了解社会,还能够在社会的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发现教学资源。该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技能。通过微格教学、课堂讨论、教学设计等实践活动,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提升教学效果。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鼓励教学方法的创新,强调社会实践的基础和学生活动体验的作用,通过启发教学法、问题教学法、活动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教学能力的道德与法治教育专业人才,通过综合性理论学习和系统性的实践训练,培养未来教师的知识素养、表达素养、合作素养和技能素养,使之掌握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方法,形成正确的教育评价观和课程资源观。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与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道德与法治的角度看,它首先是思想政治学科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如何设计和构建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内容、如何实施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与评价,等等。从课程教学论的角度看,它则是课程教学论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作为道德与法治这一特定内容教育方面的特殊教育规律。教育的形式首先要服从和适应教育的内容,由此说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道德与法治课程规定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基本性质和价值旨趣。作为课程教学论的一个分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是课程和教学论普遍规律在道德与法治教育领域中的特殊规律的特殊呈现形态,课程教学论规定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构建方式和叙述形态。

作为综合性交叉学科,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还与许多学科有密切关系。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内容与政治学密切相关,特别是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密不可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知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也与伦理学、法学密切相关。道德与法治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旨在通过正确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和法治规范对学生进行系统化教育。课程强调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相互促进和滋养作用,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等。道德与法治和伦理学在学科内容、目标和实践应用等方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道德与法治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发挥着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而伦理学则为道德与法治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资源。法学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等,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法律知识和法治教育的内容。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强调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另外,哲学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世界观、方法论等方面的指导。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中的许多理论问题、价值判断需要借助哲学进行分析和解答。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是教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必须遵循教育学的一般规律,必须依据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教学研究。教育学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方面的理论支撑。另外,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离不开心理学的支撑。心理学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和规律,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关于学生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理论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可以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以更好地理解和引导学生,提高教学效果。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与社会学、历史学也密切相关。社会学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变迁、社会问题等,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社会背景和社会实践的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关注社会问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问题。而历史学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历史背景和历史经验。通过历史学习,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理论和观点。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提供了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在数字和人工智能时代,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还必须借鉴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互动性、实效性。

总之,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相互借鉴,形成了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学科体系。掌握多学科知识,贯通多学科理论体系和相互关系,能够使教师更加全面、深入地探讨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包括道德与法治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体系,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从本质上属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范畴。但是,这并不是说国外没有类似的课程。实际上,欧美国家和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都有公民教育课程,这些课程本质上是为了所在国培养公民素质和国家认同的课程。因此,对不同国家、地区有关公民教育课程以及相关课程与教学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有益经验,可以为发展我国道德与法治教育以及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改革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在国际交流中,展示我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特色和成果,促进文化交流和理解,同时也能够镜鉴国际上有益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升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三、研究和学习的意义及方法

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有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义务教育阶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是青少年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基阶段的思想政治课程,在这个阶段打好基础,事关他们未来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使未来的教师提高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本领,在将来的教学工作中更好地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发挥道德与法治教育强大的思政引领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有效性。

其次,有助于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丰富和发展教育学理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使未来的教师从理论上系统掌握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体系,深化对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原则和方法的认识,提高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体现教育广泛的塑造力。

最后,有助于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使未来的教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认识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内容、理论意义和教学规律,帮助解决思想政治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例如,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推动社会进步、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思政课属性,决定了进行相关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如何教好道德与法治,即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实质性意义,这就是有信仰的人才能讲好信仰,有理想信念的人才能讲好理想信念。有了正确的立场,才能得到正确的方法;反过来,得到正确的方法,才能更好地自觉确立正确的立场。在新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第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性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鲜明的品格,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还是理论研究的源头活水。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铸魂育人,就应该牢记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讲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故事。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考虑如何培养学生对人民的感情和人民至上的立场。

第二,必须坚持自信自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既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前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实践路径,而后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文化根基。我们要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和教学中,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闪耀出更加璀璨的真理光芒。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引导学生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唯有自信自立者,才能成为强国建设的主力军。

第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的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这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最重要的思想资源和理论背景,必须加以继承发展。继承不是固守,而是该坚持的坚持、该发展的发展、该调整的调整、该改变的改变,在思想引导过程中,必须注意与党的创新理论同步推进。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关注党的创新理论的步伐,养成不断学习、与时俱进的品格。

第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既体现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实践观点,也表现了新时代新征程解决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原则要求。实际上,坚持问题导向也就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关注时代变化和社会实践,关注青少年遇到的新问题和困惑,有针对性地提高解疑释惑的能力。

第五,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既体现马克思主义有机整体性观点,也表现了理论在反映现实过程中对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辩证关系的把握方式。唯物辩证法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全面系统、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真正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中,不仅要把学生的成长看作一个有机系统,还应该将所学习的内容看作一个整体系统,把理论与实践看作相互作用的整体系统。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学会从大局、整体系统全面地看问题,掌握提纲挈领认识、分析、把握问题的能力。

第六,必须坚持胸怀天下。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的理念,这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在价值观上非常契合。我们要引导学生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拓展世界眼光,以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察人类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的潮流,以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积极回应各国人民的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作出中国贡献。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主动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丰富发展中华文化。在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关注全球视野,唯有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才能真正认识中国发展的世界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教育学属性,决定了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还有很多具体的方法。一是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和分析跟道德与法治以及课程教学相关的书籍、期刊、报告等文献资料,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的历史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二是实证研究法。从现实的角度看,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手段收集数据,对道德与法治及其课程与教学的效果进行实证分析。从历史的角度看,我们要研究道德与法治及其课程与教学的历史演变,探讨其发展规律和特点。三是案例研究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道德与法治及其课程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扩展地看,还可以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相关课程与教学进行比较,借鉴其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实践探索法。通过教学实验、教学改革等实践活动,探索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只有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通过反思、调整教学行为,才能不断改进教学实践。对现有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性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例如,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五是跨学科研究法。道德与法治本身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所以,在学习中必须结合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如社会学、传播学、文化学等,对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进行综合性研究。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内容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其教育价值和社会影响。上述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获得更全面、深入的研究成果。选择研究方法时,应根据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总之,教育是一种独特的实践活动。不像其他实践活动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教育实践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互动:教师是“教”的主体,即教师在教之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学生是“学”的主体,即学真正落实在学生的主动性中才能实现。与此同时,学生又是未成年人,其心智还未得到充分发展,需要教师给予正确的引导,才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正因如此,教育本身是极为复杂的实践活动,尤其是触及人们心灵、帮助学生实现人生成长的道德与法治教育,是持续的培根铸魂的工程。在一定意义上,这门课程对于教师和学生双方,都是生命意义的体验。这就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论要研究学习的内容,值得从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及未来的教师在职业生涯中经历终身的探索和研究。

(来源:《课程教材教法》/韩震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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